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5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批准王雅琴等5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本公示自即日起7天内(10月16日-10月23日),凡对上述发展对象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金融学院党委或支部反映。
上一条:关于将王雅琴等50名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备案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将陆梅等108名同志接收为积极分子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