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30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会议讨论,批准郭海丽等6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本公示自即日起7天内(4月30日-5月7日),凡对上述候选人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金融学院党委或支部反映。
中共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将沈瑞明等63名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备案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将王萍萍等120名同志接收为积极分子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