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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及管理办法
2018-03-01 10:40  

根据我校党委宣传部《关于组建核心网评员、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兰财大宣字[2017]5号)的安排部署,我院建立了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为加强网络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实现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在工作和管理上的科学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工作内容

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要在网络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教育,不断巩固和壮大网络上的主流思想和舆论;积极开展网络舆论斗争,引导模糊认识,驳斥错误言论,澄清网络谣言;积极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提升网络素养,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人员组成

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组成。

1. 学院分团委层面:分团委书记。

2. 基层团支部层面: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

3. 学生组织层面:学生会主席、分管宣传工作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三、网络文明志愿者应具备的素质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能较好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和网络宣传工作。

3.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网络中的热点话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4.熟悉网络工作,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擅长应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善用网络语言和表达方式。

5.工作责任心强,有极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能够在重大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团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收集工作。

四、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具体职责

1.按照统一部署,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对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院团委指定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飞信、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及兰州财经大学团委、金融学院分团委官方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4.对个人接收到的各类媒体平台上的正面内容在个人网络新媒体工具上进行转发、评论。

5.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6.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7.严谨传播不实信息,不发表有损国家、共青团和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8. 密切关注本学院、本班学生的网络动态及思想动态,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上报:散布谣言;扰乱学校秩序;破坏校园和谐的行为和言论;校内转发量较大的不当言论;恶意攻击时事政治的言论;集体外出、群体集会;涉及网络宗教渗透的信息及群体宗教活动;学生个人出现抑郁、情绪失常、行为怪异等症状。

10.网络舆情上报程序为:成员→副组长→组长→学院领导

五、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与考核

(一)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实行分级管理。如因工作、学习、毕业、换届等情况,离开团学岗位或者不再担任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要及时向网络文明志愿者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以便进行名单和人员的更替。

金融学院团委成立网络文明志愿者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级网络文明志愿者的组织领导,并具体指导学生组织层面宣传员的有关工作。

(二)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考核

学院将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的有关精神,每学期对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测试并通报有关结果,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于没有具备网络文明志愿者基本素质或不能完成网络文明志愿者具体职责的,将取消网络文明志愿者资格。

对于发布不当言论,有损学校和学院形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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