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4]24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金融学院2023级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2人,成员4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宗军、姬新龙
成员:柴用栋、黄华一、王振军、董彦峰
二、各专业计划转入、转出人数情况
序号 |
专业 名称 |
授予 学位 |
在校 学生 数 |
现有班级数 |
拟转出学生数 |
拟转出学生占在校学生的比例 |
拟接 收学 生数 |
拟接收学生占在校学生的比例 |
1 |
金融学 |
经济学 |
174 |
3 |
5 |
2.87% |
10 |
5.74% |
2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112 |
2 |
5 |
4.46% |
5 |
4.46% |
3 |
保险学 |
经济学 |
66 |
2 |
5 |
7.57% |
5 |
7.57% |
4 |
信用管理 |
经济学 |
48 |
1 |
5 |
10.40% |
5 |
10.40% |
5 |
互联网金融 |
经济学 |
32 |
1 |
5 |
15.62% |
5 |
15.62% |
三、时间安排
6月1日-6月6日学生提出申请,6月10日-6月20日学院组织考核,6月24日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3天,6月27日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四、转入条件
符合《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3﹞186号)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并且转专业申请已获得原所在学院批准的学生。
五、考核形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面试和原专业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原专业学习成绩以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和兴趣;对申请转入专业学习的基础和能力;对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计划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等方面。
六、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1日-6月6日提出申请,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报到流程单》,并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单,经所在学院(部)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上述材料交金融学院办公室(致远楼304)。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5252143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
附件3:学院(部)转专业计划表
附件4: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到流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