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
学校首页首页学院概况党的建设主题教育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招生就业下载专区本科评估
· 金融学院迎接第三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查    2024/07/11      · 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综合成绩公示    2024/03/31      · 学院赴国泰君安证券甘肃分公司开展“访企拓岗” 暨校企合作签约活动    2024/10/09      · 金融学院迎接第五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查    2024/09/30      · 江春教授为我院教师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专题辅导    2024/09/29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金融学院评选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公示
2022-09-21 08:34  

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2〕48号)以及《金融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兰财大金融字〔2022〕28号)文件要求,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6、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业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7、参评学年平均绩点在3.0(含)以上;8、参评学生各门思政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9、参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在425分(含)以上;10、同时满足上述的条件下,择优推荐,依次按照下列原则排序: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优先;参评学年学业绩点优先;六级分数425分以上优先;参评学年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参评学年获得院级荣誉称号优先;其他获奖情况。经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讨论推荐,学院资助领导工作小组会议通过,拟推荐高丹等4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9月21日至9月23日

公示地点:金融学院网站,今日校园App.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931-5252106(丁老师)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