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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申请延长修业的通知
2020-05-06 11:32  

各院(部):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17]256号)和《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17]261号)规定,现就2016级学生办理延长修业事宜通知如下:

1、2016级毕业生学分必须达到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方可毕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及以上方可授予学位。按学分制有关规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延长修业,延长修业年限最长为2年。逾期没有申请的同学,按结业处理。

2、办理流程:

3、学生申请需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此表由学院统一填写)一式三份于2020年5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

兰州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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