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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2014-10-24 16:56   金融学院

金融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达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也是高校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我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兰州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修订)》,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金融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润平

 

副组长:庞楷 高树棠

 

成  员:任丽鑫、程贵、杨世峰、张宗军、黄萍

 

二、确定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

 

由各系组织老师提出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选题应主要来自教师的科研课题、科研单位的课题、实际工作的真实问题、学生的社会调研、毕业实习或实践(具体原则参照学校有关规定)。题目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的方式。题目应提前报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向学生公布。

 

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选题要求:各专业所出选题总数应多于学生数的30%左右,便于学生选择;选题份量要适中,不宜过大,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优先安排跟教师科研课题、业务部门工作以及当前深化改革紧密相关,且便于调研的问题;题目中避免出现中国、国际等内容,注重地方选题和具体业务问题选题;选题内容必须更新,至少较往年更新三分之一以上。

 

三、指导教师遴选与职责

 

1、指导教师的遴选

 

考虑到我院学生人数较多,所有在岗的任课教师均承担论文指导工作,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指导教师科研工作业绩以及职称情况协调安排指导任务。原则科研课题任务较重和职称较高的教师承担更多的论文指导任务。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讲师以下职称和没有科研课题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的职责

 

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学生拟定提纲,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认真独立研究问题的能力。具体撰写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指导老师指导论文的修改工作不得少于三次,并对定稿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作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评定成绩,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四、对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

 

毕业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研究兴趣选择课题和指导教师,同时要服从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的调整和安排。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学生应根据论文选题做适当的实地调研;经常向教师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遵守实习纪律,保证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毕业论文工作中;按照毕业论文规范的要求,撰写论文,并参加答辩(具体格式体例参照《兰州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修订)》)。

 

五、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

 

(一)论文撰写

 

学生应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科研题目、查阅相关资料、拟定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学生必须在扎实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符合一般科研论文规范体例的毕业论文。(具体体例要求参考《兰州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修订)》)

 

毕业论文撰写包括有选题审批、开题、撰写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应在指导老师认真指导下,按步骤进行,完成前项工作,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学院根据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二)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完成后,在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写出评语和初步评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未通过的论文须修改后经指导老师确定合格以上成绩,并报答辩委员会指定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进行二次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不允许再进行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六、成绩评定等级和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填写《兰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指导教师以外的一名评阅人进行评阅,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填写《兰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在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和成绩的基础上,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标准集体评议,确定论文成绩。最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必须对所有论文进行终审,确定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五级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参考《兰州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修订)》的规定。

 

七、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

 

参照2011年版《兰州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修订)》。

 

八、毕业论文的质量检查、总结和存档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写出工作总结(见附表),连同毕业论文成绩表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在答辩后二周内上报教务处备案。

 

在全部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毕业论文收齐保管,附有成绩清单,同时保存电子版文本。

 

九、具体时间安排

 

1、2014年10月25日前各系确定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2、2014年11月5日前全体学生确定个人选题;

 

3、2014年11月15日前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论文具体分配并公布,所有学生应在一周内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

 

4、2014年12月5日前交开题报告;

 

5、2015年4月20日前交论文初稿、实习报告、实习鉴定;

 

6、2015年5月20日前定稿,准备答辩。

 

7、2015年5月30-31日答辩。

 

 

 

金融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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