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4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批准李国藩等50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本公示自即日起7天内(5月24日-5月31日),凡对上述预备党员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金融学院党委或支部反映。
中共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将杨文欢等58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备案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将王琪等50名同志接受为预备党员备案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