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
学校首页首页学院概况党的建设主题教育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招生就业下载专区
· 喜讯:金融学院程贵教授、方来教授、王霞教授 荣获甘肃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2022/01/10      · 喜讯:金融学院张宗军教授、姬新龙教授成果 荣获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022/01/10      · 党委学生工作部王伟明一行莅临金融学院检查指导工作    2022/01/09      · 金融学院领导指导团学期末工作、走访学生宿舍    2021/12/27      · 金融学院书记姚昌义为学生讲授“形势与政策”课    2021/12/24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团学管理>>正文

金融学院团学仓库管理制度
2018-03-22 18:24  

1.金融学院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与其他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对账,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熟知库存物品。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

6.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清点一次,每学期整体清点一次,做到日结月清,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学院有关负责老师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学院领导同意,方可消

         

         

附件:

金融学院分团委仓库物品使用登记表

备注:申请使用部门下载表格填写完备加盖分团委签章、分团委主管老师签字到仓库办理。

 

附件【10.金融学院分团委仓库管理制度.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