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批准朱媛媛等103名同志为积极分子。本公示自即日起7天内(9月28日-10月8日),凡对上述积极分子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金融学院党委或支部反映。
附件:金融学院党委接收积极分子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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