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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学生党员日常行为规范
2018-03-21 15:58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金融学院学生党员的素质,保持良好的党员精神风貌,实行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员的自律意识,保持党性的纯洁和崇高。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监察,保证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能长期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学生党员良好形象。本规范适用于本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如有违反之处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学生党员的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

(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员学习材料,加强通过各种方式继续学习党的有关知识。

(二)、积极参加党校、党课、有关党的相关报告会及党员活动。

(三)、自觉地学习各方面的理论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等),武装头脑。

(四)、积极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时事政治。

(五)、积极参加支部内部的组织生活会活动。

(六)、自觉缴纳党费,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视其为自动脱党。

(七)、每学期写一篇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交到组长处。

二、组织纪律要求

(一)、认真遵守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认真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遵守上课纪律,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

(四)、遵守开会(发展、转正、组织生活会)纪律,不迟到,履行请假销假制度(请假制度见党员请假制度)。

(五)、遵守学生公寓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不使用违章电器,严格遵守宿舍的有关规定。

(六)、每学期宿舍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

(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有意见及时提出,有矛盾及时化解消除。

三、学习方面要求

(一)、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所学课程考试达到良好以上,在班级每学期的综合排名中在班级人数的1/2以上。

(二)、积极配合任课教师上课,做好表率,考试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

四、平时表现要求

(一)、公共场合(特别是男女生之间)行为举止得体大方。

(二)、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怕苦,不怕累。

(四)、敢于做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并及时改正。

(五)、关心爱护同学,帮助同学解决现实中的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六)、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做事要先于普通同学,并且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章监督机制

一、实行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非党员对党员的监督和举报机制。

二、党支部的委员对学生党员的定期考察和监督,定期到学生党员宿舍和班级去了解学生党员的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四章支部内部处罚条例

一、对预备党员的处罚条例

(一)、不切实履行党员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不认真遵守支部各项制度和规定,对党务工作不积极主动,没有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和骨干作用;

(三)、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差(有挂科现象);

(四)、被延期转正的同学在延期内没有按期改正的将劝其退党。

二、对党员的处罚条例

(一)、不切实履行党员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不认真遵守支部各项制度和规定,对党务工作不积极主动,没有发挥党员的骨干、模范作用;

(三)、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差(有挂科现象);

(四)、党员在党员量化评估考核中分数低于50分者,将被评为不合格党员。

以上各类情况,学院党总支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此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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