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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监考制度
2018-03-20 14:54  

 

、监考工作是每位教职工应尽的义务,每位教职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院安排,。

二、所有监考人员务必提进入考场,不得迟到或者无故缺席监考。未进考场不得私自拆开试卷。

三、开考之前务必确保所有课桌翻转、分开,尽量拉大学生间距,并检查学生证件,要求按学号排序就坐。学生书包、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教室讲台上,考试过程中严禁学生使用手机。

四、监考人员于开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并分发试卷,同时提醒学生点清试卷和答题纸张数、页数。监考老师提醒学生在密封线内相应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然后逐个巡视检查。开考铃响,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五、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密切注意考生的动态,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包括阅读书报杂志、批改作业、交谈、接打手机、查看短信、随便离开考场等)。严禁坐着监考,必须前后各一位监考老师,适当走动巡视考场。

六、如无特殊说明,主监考需做好试卷领取及交回工作。

七、按要求对违纪考生做好登记。

八、监考一经排定公布,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监考人员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参加监考,需与其他人员调换监考(调换人员由监考人员自行解决)的,应事先提交申请,在征得教学院长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告知教学秘书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调换。由此安排不当导致教学事故的,均由原监考人员和调换人员承担。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填写考试记录,并及时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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